沉降观测点的位置选择:
76. (1)建筑物的四角、核心筒四角、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~20 m处或每隔2~3根柱基上。
77. (2)高低层建筑物、新旧建筑物、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。
78. (3)建筑物裂缝、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,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,人工地基与自然地基接壤处,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。
79. (4)宽度大于等于15 m或小于15 m而地质复杂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,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,在室内地面中及四周设地面点。
80. (5)邻近堆置重物处、受震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。
81. (6)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纵横轴线上。
82. (7)筏形基础、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。